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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失火罪!西宁一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

时间:2025-03-21 04:10 阅读数:82 人阅读

近日,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某村突发山火。经调查,系石某某在自家耕地焚烧秸秆时引燃山坡林地,造成林木烧毁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,石某某涉嫌失火罪,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温馨提示:当前正值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,加之春耕生产、春分祭奠扫墓等活动增多,野外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,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。面对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火形势,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积极投身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,齐心协力,群防群治,为使我们的家乡山更绿、水更清、天更蓝做出应有的贡献!

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规定,自觉杜绝违规用火。对违反防火规定,引发火灾的,将依法予以惩处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
来源/湟中区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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